安徽省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集中治理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桩等有关产品质量及其生产、销售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治理行动要求确保“两个责任”落实。一是确保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主体责任落实。重点督促各销售企业在经营场所做好《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各销售企业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和电商平台主页公示所售车型产品认证信息,确保不销售违规不合格产品。二是确保政府监管部门责任落实。重点是加强《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和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国家标准、政策文件的宣贯力度。通过日常检查、执法办案、认证监测监管、质量监管、网络监管、个私经济监管、质量发展、标准化、投诉举报等职责手段,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通讯员 丁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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